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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完善媒体法律保护项目媒体从业人员培训研讨会在京举行
作者: 时间:2013-12-142013年12月13日-14日,中欧完善媒体法律保护项目媒体从业人员培训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英中协会主办,欧盟提供资助。来自全国各大新闻媒体的约三十名媒体从业人员受邀参加了本次培训研讨会。
在12月13日下午举行的开幕式上,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向与会者介绍了“中欧完善媒体法律保护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展示了项目最新成果《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指引》。他指出,中国的媒体一方面是政府的喉舌,另一方面也要去干预社会生活,我们这个课题的主旨是运用侵权责任法去弥补新闻法的缺失,更好地保护媒体的权利,约束媒体不正当的行为,让媒体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郑保卫教授在致辞中指出,现在中国新闻界的问题很多:一方面是记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频出;另一方面是记者违法违纪的情况也比较严重。这次研讨会对大家来说是很好的机会,希望大家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在新闻报道中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约束。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律顾问徐迅教授主持。
研讨会设置了传统媒体侵权、网络侵权责任、媒体侵权抗辩事由、新闻侵权相关问题、媒体侵权责任五个单元的研讨环节。
在传统媒体侵权问题研讨环节,徐迅教授作了《中国诽谤法:刑法与民法的博弈从新快报两名记者(刘虎、陈永洲)被控**谈起》的主题演讲,她提出了法治对表达自由的最小限制原则,即“能自律就不他律,能用民法就不用刑法,能自诉就不要公诉,能附加刑就不要限制人身自由”。
英国独立电视新闻公司合规部主任约翰·拜特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英国对电视新闻的监管和制约,他说,英国电视记者受到三个层面的监管和制约,分别是:法律的制约、行业的制约和电视台自己的规则。他强调记者要用公正的方式去对新闻事件进行报道,媒体要进行细致的编辑审查,遵循媒体职业道德。
在网络侵权责任研讨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朱巍老师作了《网络侵权责任》的主题演讲,他对《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指引》中网络侵权专章的重点内容,如网络内容服务商和网络基础服务商的区别、通知规则、网络服务商的附随义务、利益平衡设计、网络转载,虚拟人格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释。
英国出庭律师克莱尔·凯西作了《网络与公共传播:网络用户的权利、数字鸿沟和媒体规制》的主题演讲。她从媒体面对网络侵权时面临的困难出发,阐释了互联网与纸媒的区别,并对记者在互联网上发表言论的职务行为认定,以及超级链接侵权行为的认定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在媒体侵权抗辩事由研讨环节,杨立新教授作了《媒体侵权责任案件的抗辩事由》的主题演讲。他从民法学界对待媒体侵权问题的三个发展阶段入手,分析了媒体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对于保护媒体正当行使权利的重要意义,并对媒体侵权责任的几个具体抗辩事由进行了详细阐述。
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教授佩里·凯勒作了《媒体侵权抗辩事由》的主题演讲,他引用案件实例来介绍如何通过衡平原则来处理案件。
在新闻侵权相关问题研究环节,郑保卫教授作了《涉诉报道中的媒体侵权问题》的主题演讲,他通过对一系列涉诉报道中的媒体侵权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了涉诉报道中媒体侵权问题频现的原因,并对媒体报道司法案件提出了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检察日报》原总编辑,高级编辑,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王松苗作了《新闻评论侵权的相关问题》的主题演讲,他总结了评论纠纷的几种表现形式,指出要在新闻报道中区分事实与意见,并提出要在新闻媒体内部制定行之有效的自查机制,规范编辑流程,确定行业规范,以防范新闻评论侵权问题出现。
在媒体侵权责任研讨环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庭长李颖作了《媒体侵权行为的主要类型》的主题演讲,她归纳了几种常见的媒体侵权行为类型,包括报道失实、诽谤侮辱、违反审查义务、评论严重不当、侵犯他人隐私、图片使用不当等,并选择了典型案例对其进行分析阐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庭长俞里江作了《媒体侵权案件的侵权责任方式》的主题演讲,他从司法实务的角度,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媒体侵权案件的侵权责任方式进行法律层面的解释。
研讨会上,参会的媒体从业人员围绕上述专题与专家学者进行了热烈且深入的交流。
在14日下午的闭幕式上,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教授佩里·凯勒表示,中国和欧洲在传媒法和新闻业务实践方面都面临一些共同的问题,新技术的发展和传媒市场的改革,使媒体面临较大压力,此时,我们应该以最小限制的方式来解决媒体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有效保证媒体在维护公共利益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郑保卫教授在闭幕讲话中肯定了此次研讨会对媒体从业者的重要意义,他提出要加强新闻评议会的建设,把社会监督和媒体自律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他强调媒体从业者要规范自己行为,加强自律,提高素质,加强修养,并希望明年能够举办规模更大的研修班,扩大成果的影响,让更多的媒体和记者获益。
最后,杨立新教授对此次研讨会作了总结,他指出,在这次研讨会上,媒体人、媒体法律人、法官、律师、新闻法学者、民法学者等不同身份的人汇聚到一起,进行观点的碰撞,使研讨会取得了丰硕成果,他同时强调,媒体侵权研究在侵权法研究中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新闻学和法学专家学者要联合起来共同对媒体侵权问题进行研究,以更好地完善现有成果,并进一步推进媒体侵权问题的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郑保卫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杨立新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律顾问徐迅教授
英国独立电视新闻公司合规部主任约翰·拜特发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庭长李颖发言
出庭律师克莱尔·凯西
伦敦大学国王学院佩里·凯勒教授发言
《检察日报》原总编辑、高级编辑,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王松苗发言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