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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陈绚​:论记者的私德与媒介的公德

作者: 时间:2016-01-15

论记者的私德与媒介的公德

关键词:新闻道德、媒介伦理、私德、公德

摘要:

记者道德和媒介群体道德应该区分开, 虽然二者之间有联系, 但应正确认识二者的差异, 用个体道德去规范群体行为, 或反过来仅用群体道德要求个体, 都可能造成道德沦丧。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应该被从业者充分讨论接受, 并被结构化于记者价值观念中。通过个人的良知与社会的舆论发挥新闻道德的监督作用, 在达到媒介社会公德与记者品行私德的有机统一前提下, 构建文明合理的媒介制度。这样的新闻职业道德体系才能够与现代契约社会的自由、民主、法制等理念很好地协调起来。

发表于《山西大学学报 》2016年01期

作者:

陈绚(1963-),女,江苏南京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新闻伦理、媒介法研究。